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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四明山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公示
发表时间:2021-12-08     阅读次数:     字体:【

浙江四明山种猪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四明山种猪场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形成之后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四明山种猪有限公司拟投资8640.52万元,租用绍兴市上虞区下管镇兴南村土地50亩,引进1300头种猪,采购350个产床、猪栏、环境控制等智能系统、发酵罐、环境治理设施等,新建一个能繁母猪1300头、生猪年存栏13800头,出栏30000头的种猪养殖场。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依据现场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文物古迹、著名旅游景点以及自然保护区等重要保护目标,项目建设地附近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表1。

表1 项目环境保护敏感点一览表

环境

要素

名称

方位

厂界距离(m)

规模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

备注

环境空气

下管镇

兴南村

NE

1100

约360户,1200人

一般

环境空气二级

洙凤村

N

960

约550户,1650人

一般

振新村

N

2300

约580户,1550人

一般

芦山村

SW

830

360户,1200人

一般

陈溪乡

干溪村

E

1800

约350户,1200人

一般

陈溪村

NE

2300

约450户,1450人

一般

岭南乡

丰树坪村

S

2000

约500户,1400人

一般

泰岳村

SW

2800

约560户,1600人

一般

地表水

管溪

E

1200

河宽约为55m

一般

地表水III类

/

声环境

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

一般

声环境1类

/

注:表中的“方位”以拟建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

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猪舍恶臭废气、污水处理废气、有机肥发酵臭气、食堂油烟和柴油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本次环评提出的处理措施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NH3、H2S)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小于100%;正常排放下地面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仍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臭味存在(认知阀值)项目恶臭对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建议企业加强对恶臭污染源管理,加大在场区边界高大树木的种植,尽可能减轻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养殖场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选址符合相关政策法规选址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相关规定,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影响分析

①地表水:本项目主要养殖废水、生活污水、场区门口车辆清洁废水和初期雨水。

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厌氧沼气+酵解风屏”处理后可实现“零排放”,场区门口车辆清洁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猪舍清洗等。整个项目无外排废水,正常情况下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②地下水: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对地下水可能造成影响的新增污染源主要是生产区的地面。项目生产区地面需按要求做防渗防漏处理,其废水不直接向周边水体排放,对地下水影响较小。因此,只要切实落实好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水集中收集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渗措施,特别是对生产污染区的防渗工作,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含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其中猪粪、沼渣、污泥和饲料残渣等经高温好氧发酵设备处理最后作为有机肥外售;病死猪、分娩废物暂存在冷库,定期由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委托相关单位处理;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经以上措施,本项目的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实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对周围大气、水体、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猪叫、各类设备、泵及风机,设备噪声源源强在70~85dB(A)之间,据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养殖场四周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环境污染及风险防治措施汇总见表2。

表2 项目环境污染及风险防治措施汇总表

治理对象

主要内容

废气

猪舍恶臭废气

1、源头控制:⑴科学合理配置日粮;⑵在日粮中合理使用饲料酸制剂、酶制剂添加剂;⑶在猪舍内每5-6天喷雾一次微生物除臭剂等措施杀死厌氧发酵的细菌。

2、过程控制:⑴猪舍内加强通风,猪粪日产日清;⑵加强场区的绿化工作。

3、末端控制:⑴采用“混合式隧道通风”模式收集恶臭废气,确保收集效率;⑵末端采用缓冲区喷淋除臭+生物水帘滤床处理。

污水处理废气

厌氧沼气池废气收集后经脱硫处理后,沼气用于加热燃料,夏季部分未能利用的燃烧放空。

有机肥发酵臭气

收集后生物脱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

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排放。

柴油备用发电机废气

收集后通过8m排气筒排放。

废水

养殖废水

收集后经“厌氧沼气+酵解风屏”处理后可实现“零排放”。

生活污水

场区门口车辆清洁废水

收集后经沉淀消毒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初期雨水

收集后经沉淀消毒处理后回用猪舍清洗。

噪声

设备选型及

车间降噪

①在设备采购阶段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切断噪声传播途径;③临厂界猪舍采用隔声窗,室内墙壁采用吸声材料;④合理布局设备位置;⑤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⑥加强进出厂区大型车辆的管理;⑦加强厂区绿化。

固废

一般固废

猪粪、沼渣、污泥和饲料残渣等经高温好氧发酵设备处理最后作为有机肥外售;病死猪、分娩废物暂存在冷库,定期由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委托相关单位处理;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固废

医疗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四明山种猪场建设项目选址位于绍兴市上虞区下管镇兴南村,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上虞区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村委公告栏和企业网站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21日)。

7、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四明山种猪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忠苗 联系方式:17758158117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下管镇兴南村

8、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玉望 联系方式:0571-22868999

地址: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1幢4单元21楼

9、环保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环保主管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联系电话:0575-82129018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四明山种猪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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